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12-18 00:00 【打印本页】

    为了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油市场供应,保证粮食供应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粮油供应工作稳定粮食市场的通知》和省、市《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粮食供应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府将组织县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等相关单位,于春节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深入彻底的粮食市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粮食市场监督的重要性

    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供应,保证粮食供应质量和人民群众口粮安全,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重点,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责无旁贷的责任。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粮油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

    二、检查的重点

    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市场成品粮油销售企业、个体销售点的资质、粮油产品质量、粮食价格执行情况,以及有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有无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有无短斤少两情况等,要特别加大对陈化粮、劣质粮油的检查。切实加强粮油食品安全监督,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县上成立由粮食、工商、质量监督、物价等单位组成专门的粮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联合进行检查。各有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将此项工作作为春节前的重点工作来抓,保障春节期间粮食市场的正常运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海庆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潘升友  粮食局局长
          张继成  工商局局长
          谢克艾  质监局局长
          陈显涛  物价局局长
          张运超  粮食局纪检组长

    (二)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检查前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陕西省粮食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试行)》以及省、市关于加强粮食市场监督的政策法规,掌握政策界限,严格依法行政。

    (三)加强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检查中应主动与联合检查组搞好配合,借检查的有利机遇,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通过检查,使广大粮食经营者养成遵守粮食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保证粮食供应质量,稳定粮油价格。

    (四)认真总结经验。在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我县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经验,为今后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经验。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联合检查组要写出总结报告,于2007年2月26前上报县政府,以便汇总向市政府汇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地方粮食首长负责制。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群众过上一个稳定、祥和的春节。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