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体会

宁陕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现状与思考

作者:安明友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09-04-30 00:00 【打印本页】


    一、基本概况

    宁陕县辖10镇4乡、98个村民委员会、7个社区居委会、36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4万人。

    宁陕县近年来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以村务公开为重点,紧紧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行村民自治,村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一个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

    我们以贯彻实施中办、国办17号文件和《陕西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建设为重点,全县创建“村民自治示范村”18个,“规范化社区”3个,其中市级2个。通过抓点示范、典型引路的办法,形成了一套村级民主管理规程,实现了由建立完善制度向规范化建设转变。全县各村(社区),按照县上的统一标准,建立健全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组织、民主理财小组3个组织;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民自治章程、民主理财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等7个制度。达到“五规范、一满意”,即:内容、时间、程序、形式、监督规范,群众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领导始终把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贯彻落实。一是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组,分管书记、分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大了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二是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宁陕县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工作检查验收办法》,县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三是乡镇成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组,驻村和社区指导村民委员会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四是县级领导深入乡镇村进行检查,帮助解决村民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组织建设和制度完善工作。2005年在全县进行的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分别在城关镇老城、关二、朱家嘴等村抓典型示范,为全县工作的推进积累了经验,起到典型引路作用;五是县政府加大资金投入,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宣传到位、还权于民。采取多种渠道、多途径,进行广泛宣传。主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召开培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办、国办17号文件,《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一是突出宣传重点。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的民主权利和义务、乡镇与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关系、村民委员会的职能、职责等重点内容进行宣传,把法律、法规赋予村民的民主权益交给村民。二是组织培训。在全县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共培训县、乡、村工作人员1390人。三是印发各种宣传材料3000份、出动流动宣传车15辆、悬挂横标38幅、刷写标语800多条、发工作简报14期、办黑板报32期。县电视台制作播放了专题片,县政府领导进行电视动员讲话。通过宣传,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村民的民主意识得到提高。

    (三)健全制度、实现自治。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依据中办、国办17号文件和《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2005年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抽调部门干部组成2个指导组,先后在城关镇关二村、老城村,汤坪镇白杨村进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试点工作,形成了一套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模拟范本,各村委会和社区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建立和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种制度,即:《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划》、《村民议事制度》和《村规民约》等项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为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真正把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同时也规范了村干部工作行为,加快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进程。

    (四)与时俱进、不断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农村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发展进步,每年进行一次专题调查,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每年在全县开展1-2个“村民自治示范村”、“规范化社区创建活动”,将创建工作纳入工作年度考核目标,极大地推动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同时,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工作理念。在调研试点总结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办发〔2006〕28号),做到了“五规范一满意”,即内容规范、形式规范、时间规范、程序规范、管理规范,群众满意。

    通过上述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有三个特点:①关键是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做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三自我、四民主、四权”的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物质保障,使全县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②群众是基础。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在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活动,最大限度地体现全体村民意志,把村民放在首位,尊重村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③制度是保障。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程中,把制度建设列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贯穿于各项制度始终,体现了村民当家的主人翁地位,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形式、轻内容。强调公开栏标准统一,忽视了是否按时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详细;二是重一般、轻热点。一些村虽然公开了村务,但决策的程序不够规范和民主,公布后对村民反映出的疑问不能随时解答,引起村民的怀疑;三是重事后、轻事前,对一些重大事项虽然事后作了公开,但事前不与群众商量,没有让村民参与和了解决策过程,村民的“四权”受到损害,由此引发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四是重一时、轻一贯,有些村干部怕麻烦,图省事,只做到了年终一次性公开和有重大村务时公开,而不是随时公开、随事公开,不能做到村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进程,也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和经济建设。

    四、几点思考

    在今年的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程序,实行村务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召开村民会议应有选举权的过半数村民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取得参加会议的过半数村民同意。对一些重大事项,除召开会议讨论外,还要在村民中反复酝酿,取得多数人的同意。这里重申,除国家法律规定的事项外,对多数村民不同意的事项均应不办或缓办。要逐步规范民主议事的范围和程序,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要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决策及村级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保证独立行使职权。

    (二)切实做到村务“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村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主要是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根据新形势下农村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补充新的公开内容。要坚持公开的经常化,做到随时公开。固定性的公开内容可按季度、半年、年终的要求定期公开。村中重大事项的公开,要从民主决策的内容、立项、实施及结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公开。

    (三)严格村务公开的程序和办法。公开的程序要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让村民参与和了解全过程。公开前村两委会与村民代表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民主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后再行公开。公开后要及时了解和汇总村民的意见,对有疑点的问题予以核实,向村民解释或更正。公开的形式要灵活多样,以公开栏为主,同时还可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发放明白卡、书面告示、召开听政会等形式公开。

    (四)建立村务公开的有效监督机制。要通过民主选举组建村务公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