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文化

坚持科学发展观找准工作切入点 为县域经济突破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者:刘彬智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09-11-06 00:00 【打印本页】


    随着西汉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素有西安后花园和安康北大门之称的宁陕县,其独有的区位、交通、资源等优势将进一步显现,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今后几年,是宁陕加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突破发展难得的黄金期。同时,也是在加速发展、突破发展过程中困难和矛盾的凸现期。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如何有效应对,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扎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为实现“生态立县、旅游富民”的战略目标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是政法机关首要的政治任务。

    一、突破发展的形势和任务迫切需要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要实现突破发展的奋斗目标,关键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没有稳定,就不能顺利实施改革,就不能有效促进发展。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全面可持续的社会稳定。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倍加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为官一任、稳定一方”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比较多,治安形势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率虽有明显下降,但因技防措施不到位,技侦手段较为落后,侵财性案件多发高发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各种利益性矛盾逐步显现,调解难度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矿产开发、道路交通等暴露出的经济纠纷和安全隐患有增多的趋势,有些矛盾的尖锐和对立程度甚至在不断加剧;对敌斗争复杂,各种不利因素和消极因素交织在一起,对社会稳定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只有顺应时代要求,顺应发展形势的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稳定观,才能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因此,政法机关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任务将更加繁重而艰巨。

    政法机关必须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突破发展这个大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是要统一认识。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指出:“我们必须牢记,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没有稳定这个前提条件,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更不可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要求,全面分析和把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抓紧完善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及时有效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二是要整合力量。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密切注视对敌斗争的新动向,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和破坏活动,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要以街道社区、村组为单位组织开展群防群治,认真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强公众安全管理和重大节庆活动的治安防范,全力维护城乡社会秩序稳定。三是要形成机制。要不断完善乡镇“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强化各党政主要领导维稳工作报告述职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检查指导和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量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四要落实责任。不断夯实和完善各级党政的主要领导的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的贯彻落实。要认真落实政法机关处理信访责任制,扎实开展好领导干部接访和联合接访活动,集中精力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努力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急处置预案,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二、全力维护突破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近几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2005年2月被省委、省政府首批授予“安全县”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省、市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县,人民群众安全感从76%提升到93.88%,“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村”创建命名达到75%以上。实践证明,平安建设活动是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宁陕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宁陕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突破发展的有力保障。

    平安建设涵盖了政法、维稳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地方政治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综合反映,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政法维稳工作的主体和总抓手。因此,必须以“平安宁陕”建设活动统揽政法工作全局,一要在巩固、深化、提高已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责任措施,在建设“平安宁陕”的大前提下,帮助指导基层继续广泛、深入、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平安行业、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院落、平安家庭和平安道路等系列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平安宁陕”建设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二要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心在基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抓好基层,打牢基础。当前,我县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基础工作、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重要环节还有待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规范化建设还有待切实加强,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资源和力量还有待继续整合。要帮助指导基层进一步健全各级治安防控网络,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抓住基层这个根本,打牢基础这个关键,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三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各部门、各单位在平安建设活动中的职责任务,形成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各方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不断扩大平安建设的覆盖面;四要进一步突出平安建设的工作重点,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乱点、突出问题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开展集中整治,预防和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率;五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在城区重点地段和金融等重要经济管理部门增设视频监控设施,逐步提高平安建设物防、技防的科技含量;六要进一步加大平安建设的对内对外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着力创造突破发展的司法环境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给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成为政法机关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应当认真面对的现实问题。政法机关必须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深化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认识,深化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认识,深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深化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事事、处处、时时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认同度和满意度。面对新机遇、新挑战,要从全面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入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政法维稳各项工作。一要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在干警队伍中形成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局面。卓有成效地建设好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以树立“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的优良作风为重点,切实转变政法队伍的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真正把工作基点放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上来,把“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灵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二要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力度,坚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工作最薄弱的地方抓起,从容易见成效的地方做起,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坚持办案质量考评制和责任查究制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监督,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业务素质。三要把基层基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把警力向基层下沉,经费向基层倾斜,信息化向基层延伸,精力向基层集中。公安机关必须把“三基”工程建设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重点,法院、检察院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列入重要日程,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扎实抓好“两所一庭”建设和社区(村)警务室建设,确保以“三基”工程建设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四要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创新管理思路与方法,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宽严相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