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体会

进一步落实好新农保制度试点工作的思考

作者:何忠平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3-08 00:00 【打印本页】

 

    2009年9月21日,宁陕县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农保,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挂帅落实新农保政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积极主动推动新农保工作的有效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2009年12月,我县被正式列为全省11个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县以来,全县干部群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自觉落实新农保制度。截止2010年元月全县5.9万人农业户口,除在校学生、农村五保户和现役军人及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村当地农民外,年满16周岁至59周岁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初步统计为41700人,已实际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7480人,征缴参保基金3452800元,参保率达到90%以上,年满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9020人,去年10至今每年元月共发放养老金1949592.6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639660元,县财政支付309932.6元。县农保中心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工作指导下,积极开展业务经办工作,有力的推动了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开展,迎得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了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全县14个乡镇的党委、政府分别结合本乡镇的工作实际,也都能积极大胆探索研究新农保制度的落实与完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江口回族镇结合本镇实际,探索出了本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办法,通过实施效果良好,其他乡镇也都采取了相应的经办方式,有效的促进了新农保工作的扎实开展。

    2010年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规道,为切实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更进一步的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落实执行好,规范和统一新农保工作业务操作程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搞好经办服务,使党中央的惠农普惠政策落到实处,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新农制度和新农保政策的全面落实。

    首先、要继续深入认真学习好《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宁陕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宁陕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和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并主动借鉴其他市、县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结合本县本乡镇实际,积极有效大胆的开展好新农保工作。

    其次、要坚持以新农保制度的有效落实为核心,不断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经办管理办法。把基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细则、新农保稽核制度、保险费的收缴、养老金的发放和管理制度、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制度、业务经办人员培训制度、新农保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和规范完善起来,把这些制度真正落实到每个业务经办人员的实际工作中去,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新农保这个核心制度的规范力,才能真正发挥好其他制度的实效性。

    第三、切实加强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全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关注民生,实现“听民声、解民忧、帮民富”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体现,也是进一步落实惠民普惠政策实施的具体体现,更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覆盖农村居民和社会保障体系真正实现“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这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原则的真正落实,切实落实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实现家庭捆绑式养老的有效方式,真正实现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策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实现社会统筹以个人账户相结合,家庭养老以土地保障相结合,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有保障的真正实现。

    第四、要采取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的新农保政策和新农保经办程序。对农民参保缴费、待遇领取、关系转移、信息咨询等问题要深入村组农户有针对性宣传讲解,帮助农村居民增强参保的积极性,了解相关政策和主要业务流程,自觉配合和监督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把每年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缴费标准讲清讲透、参保对象自愿选择、多缴多得,确保全县应参保人达到95%以上,有条件的地方力争人人参保达到100%,把国家的惠农普惠这项政策落实到每个人头。坚持普惠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切实解决好一些农户中的具体困难和存在的矛盾问题,沟通思想,打通关节,以有效的工作方法推动新农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要切实加强新农保工作的经办能力建设,县农保经办中心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经办人员要深入学习业务知识,乡镇社保站和村协办员要认真学习新农保业务经办知识,为参保对象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把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作为更好为民服务的工作平台,把人性化管理和和谐高效服务作为工作中的更高标准来要求,切实树立好农保干部新形象,维护好党的惠民政策落实的实效性。

    总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是一项暂新的工作,我们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养命钱”万无一失。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确保农保基金在制度框架内运行。加强规范运作程序,严防基金流失,确保基金专款专用,保费收缴基金安全可靠,强化行政监管,主动接受人事劳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堵塞基金漏洞,确保农保基金不受损失、不被侵占、保值增值,让全体保民真正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