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体会

不给腐败留“温床”——学习“廉政准则”有感

作者:彭承华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3-08 00:00 【打印本页】


    县城关镇门口有一幅廉政宣传画,上面题诗曰“爱廉说,廉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廉而不妖、、、、”,试想,“廉”出于淤泥而不染才能为“廉”,倘若不留淤泥,“清廉”就不会被染;不给腐败留“温床”,贪污腐败何从而生?

    纵观国内外贪污腐败的大案中,几乎每一宗都牵连出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上百人的“同党”案犯,这些贪官的背后有很多人为他们充当“保护伞”,正是有这些形形色色的“私党同谋”为腐败提供了赖以生存的“温床”,所以他们才会用“一己之欲毁万民利”,祸国殃民。2009年,震惊全国的重庆扫黑除恶行动中,曾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16年之久的文强被双规,于此同时落马的还有黎强、陈明等50多名贪官。这些人员沆瀣一气,行贿受贿,为所欲为,最终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黑社会势力团伙。我们不难看出,这些贪官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已经形成的一种不良的小环境,再加上一些人对于腐败认识不够,对自己要求不严,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最终走到犯罪的深渊,得到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无独有偶,2005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系统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窝案”涉及的18人被集中宣判。这就更加证明,凡是出现贪官,就必有其滋生的土壤,凡是贪官落马,就必然会牵连出很多贪官,这些贪官狼狈为奸,组成了一个个“利益链”,凭借着“利益网络”相互隐藏、相互保护,很难发现,这就贪污腐败的可怕之处。如果光靠教育,靠自觉是无济于事的,最有效的方法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切断贪污腐败,没有“温床”,腐败何以滋生?

    2010年2月,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就是惩防并举的一记良药。《廉政准则》从52个“不准”规范领导干部行为,从法律上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做了严格要求,每个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公正严明,清正廉洁,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好的党风廉政,社会风气才能树立起来。

    廉洁从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未来,每个领导干部都应该以身作则,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依法行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以《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经得起考验,抗得住诱惑,不为私利所用、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享乐所惑,人人争做“勤政廉洁”的好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