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2007年来,中、省、市相继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实施意见》等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基础性文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提供了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依据。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全县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运作情况调查,在实际操作中带来了一些思考。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现状
全县现有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93个,编制员额1935人,在编工作人员总数1626人。按岗位类别分,管理岗位设岗103个,聘用人员94人;专业技术岗位设岗1639个,聘用人员1324人;工勤岗位设岗176个,聘用人员182人。按职务(工种等级)分,管理人员中副科级以上16人,职员62人,办事员16人;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高级职务60人,中级职务350人,初级职务914人;工勤人员中技师3人,高级工82人,中级工65人,初级工29人,普通工3人。
目前,已开展聘用制单位93个,占全县事业单位总数的100%,签定聘用合同数1626人,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总数1626的100%。同时,教育、卫生、农业、水利、广电、文化等部门下属共93个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已全面实行全员竞聘,并通过竞争上岗工作已步入正轨。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县各项事业健康有序的和谐发展,但是,事业单位管理相对于公务员管理,无论是制度建设、组织建设,还是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都严重滞后,成为社会事业深入发展和社会协调进步的阻碍性因素。岗位设置管理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业技术职务分布不够合理。
首先,专业技术人员分布不够合理。尤其是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分布,不能适应不同事业的发展要求。主要表现在“三个失衡”。一是职务层级比例失衡。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中具备中级以上资格的410人,其中具备高级资格的仅有60人,占全县专业技术人员1324人总数的0.4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明显偏少。二是城乡分布比例失衡。县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1242个,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342人,分别占全县高、中级职务人员的100%、97.7%。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82个,高级无一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8人,占全县中级职务人员的2.28%。乡镇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城区相比明显不足。如全县乡镇卫生院,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严重低下(中级仅6人,高级无1人)。三是行业分布比例失衡。全县副高级以上职务,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两大行业。全县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人,其中教育系列44人、卫生系列7人,其他工程、农业、档案、新闻等等系列仅有9人,分别占全县高级职务人员的73.3%、11.6%和15%。全县中级专业技术人员350人,其中教育系列254人,卫生系列58人,其他工程、农业、档案、新闻等等系列仅有38人,分别占全县中级职务人员总数的72.57%、16.6%和10.9%。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及林业、农业等县域支柱产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严重缺乏。而主要原因是这些行业人员大多年龄老化,学历层次低下,职务晋升相对缓慢。相当一部分人员都只有初、高中学历,充其量是中专学历。有的虽然在业务上是骨干,但是年轻时忙于干事业,忽视了进修学习,没有取得大专、本科学历,所以晋升中、高级职称仅仅是他们心中的一个梦,更是他们心中的“痛”。长此以来,很少有人晋升中、高级职务,再加上近几年来,职称评审的门槛越来越高,论文、学历、成果、计算机等任何一项缺失,都足以让专业技术人员打消晋升职称的念头。所以这些长期工作在第一线的人员职称晋不上。由于缺少技术上的“领头雁”,人才成长中的“传、帮、带”作用难以发挥。人才的成长速度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事业发展需求。
其次,管理岗位人员身份界定不明确。据统计,全县现有管理岗位103个,而实际从事管理岗位的人员94人。一部分人员实际主要岗位应为单位管理工作,但他们往往更愿意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岗位设置要根据规格、规模、隶属等因素进行设置。按县级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划分的通用岗位等级,一般管理岗位只能设置4个等级,最高只设到七级职员。而县级90%以上事业单位为未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或机构规格只核定为股级,因此,在这些事业单位中进行管理岗位设置的最高等级一般不超过九级职员岗位,从而导致职员岗位人员与其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收入差距拉大,势必造成部分管理人员因晋升岗位等级无望而挤占专业技术岗位。
第三,工勤岗位设置不尽合理。全县事业单位设置工勤岗位176个,占事业单位岗位总量1909个的9.2%。工勤岗位的1、2、3、4、5级的比例悬殊太大,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在的事业单位有的人虽然在事业单位工作,但其身份是工人,工资一直是按照工勤人员的工资执行的,上专业技术岗又没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上工勤技能岗吧岗位设置职数有限,所以只有聘在管理岗位上而管理岗位与工勤技能岗位的工资差别又比较大。在工勤人员具体岗位(职务)设置上,大部分单位存在忽略设置工勤技能岗而侧重于设置专业技术岗,致使大部分的工勤人员目前晋升了上一级级别,而聘任不到相应的岗位兑现不了相应等级的工资。
(二)岗位设置与现行编制管理不配套。作为岗位设置重要依据之一的全县事业单位编制虽说实行了总量控制,但未按照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等明确区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分类核定编制数,人员结构管理也只是停留在近年部分单位新近人员的指导上。而且,现有大部分事业单位的编制是在其机构成立时核定的,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事业发展,单位规模、职能变化了,而编制却未及时调整。
(三)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不完善。现行的岗位管理仅仅停留在宏观管理上,没有出台符合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切实可行的管理、评价、激励、保障机制。一是管理办法陈旧。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主要是参照公务员的一些管理办法,以及沿袭以往事业单位的一些管理办法,缺乏符合新时期事业单位特点的管理制度。以教育系统为例,单位自主用人,但其经费全部或大部分由财政核拨。这种国家出钱,单位用人的模式,使其在岗位设置方面缺乏自我约束。在单位取得资格人数超过结构比例控制数的情况下,通常的做法是索要岗位职数,不断增加岗位,而不是从单位事业发展和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方面考虑合理设置岗位。二是工资政策分配不均。在管理岗位人员按职员确定其待遇,比本单位同工作年限工勤人员少,与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相比差别更大,挫伤了管理岗位人员积极性。三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由于县域经济条件的制约,人才流动和安置分流措施无法真正落实到位,致使人员流动不畅,无法真正做到变“单位人”为“社会人”。
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完善事业单位管理机制,促进事业单位稳步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如何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和标准,保证人岗相宜和精简高效,才能避免岗位管理的盲目性,从而为有效实施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根据国家实行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现有出台的管理办法,以及我县事业单位现状和发展前景,我们认为今后一个时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应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和推进。
(一)分类核定编制数额。事业单位的编制核定是改革的前提,用人的依据,一经确定,绝不能任意突破。就目前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状况和工资政策来看,将事业单位人员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三类,还是比较合适的。但在三类人员的界定上,还需进一步明确。我们认为,管理人员应指从事纯管理工作的人员。如从事后勤管理工作的人员,当然也包括事业单位从事专职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
(二)确定岗位结构比例、区别三类人员。事业单位的三类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应当依据实际,区别设置。岗位设置应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依据工作性质、规模大小、效益高低、发展潜力等要素来综合考虑,因事设岗,防止和避免因人设岗。一般来说,县直单位应相对比乡镇总量多;专业性强的行业应比专业性弱的单位总量多;专业技术岗位比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多。国家应依据各地区不同的情况,按照不同的评判标准,比如学校按学生数、地域因素,医院按服务对象数量、病床位,确定一个可行的相对控制指标,供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