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文化

宁陕县在贯彻落实上动真格、下功夫、见实效

作者:焦晓红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7-17 00:00 【打印本页】

 

    在全党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贯彻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之际,我县组织了副科以上领导专题培训。邀请了省党校校长张宁和市党校副教授陈菊对我们专题的辅导。他们通过多个案例分析和反面教材剖析,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重大意义、以及几点建议,怎样创新有效贯彻和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整个讲的内容丰富、论据充实、深入浅出,对于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四项监督制度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作为一名副科级领导,也作为一名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者,深感抓好学习贯彻的紧迫和必要性。

    通过会议宣讲、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和分散自学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学习,对中央四项监督制度出台的背景、意义、内涵及要求都有了更深更全面的认识、理解和掌握,对今后怎样在县委领导下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而扎实抓好干部工作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并催生了一些有益的思考。

    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四项监督制度”)。5月6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召开视频会议,对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作出部署。县委当即之际认清形势,充分认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危害性,增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烈责任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要求,真正做到“动真格、下功夫、见实效”。

    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责任追究办法》起到了总揽全局的作用;《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一报告两评议”办法》有利于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离任检查办法》对于发挥由事后惩诫向事前追溯的倒逼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有效地回应了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选人用人是关系事业发展兴衰成败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和生命工程。在实践中,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六项监督,坚持“自己愿意干、群众拥护干、组织考核适合干”的“三干”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切实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选人用人公信度得到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为推动全县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县委组织部长周宏同志强调,“选人用人公信度相对提高是个易碎品,稍有松懈就会出现反弹。”我们要“动真格、下功夫、见实效”,使“四项监督制度”得到贯彻落实,维护全县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不动摇,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六条基本原则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不走样,以“三重”防止“三唯”: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论用人,防止唯票取人、唯考取人、唯年轻取人;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变通,严格个人自荐、岗位自择、他人推荐、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协商酝酿、县委研究、公开选拔、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县委会审定、行文任免等程序;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不放松,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杜绝跑官要官现象的发生。要把选人用人作为神圣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敢为伯乐、乐为伯乐、善为伯乐,把选用了多少人才、从哪些渠道选用人才、选用人才的实际效果怎样作为判断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严格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问责,及时调整那些不负责任、不讲原则的干部,使干部不敢懈怠;要按照“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努力打造过硬队伍,让大家一提到的干部,就由衷地认为那是有党性的人、是干实事的人,是改革创新的人,是敢与不正之风作斗争的人。要组织干部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8个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真正做到不凌驾组织决策、不超越法纪办事、不违反规定用权;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大件物资采购、招生、内部财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切实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