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宁陕县有8个村被省市扶贫部门列为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试点村。根据村级互助资金试点村标准,认真地选择了旬阳坝镇大寺沟村,龙王镇东沟村,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双河村、新铺村,广货街镇沙沟村等开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工作试点。2010年新增3个(汤坪镇八亩村、太山庙乡双建村、筒车湾镇朱家沟村)和调整2个(皇冠镇兴隆村、丰富乡和坪村)共实施村级互助资金试点村11个。两年来,宁陕县严格按照国开办发(2009)1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扶贫部门关于互助金试点工作的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确保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进展顺利。现就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情况做了进一步细致的工作调查。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位于秦岭南麓中段,属北亚热带湿润型气候,是我国南北气候的过渡带,长江、黄河水系的分水岭。是省会西安南枕的绿色屏障和“后花园”,安康的北大门,是关中通往川渝的交通要塞。东接柞水、镇安,南连石泉、汉阴、汉滨,西邻佛坪,北靠长安、周至、户县。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山地占96.41%,耕地占2.73%,水域占0.86%,地貌特点是“九山半水半分田”。全县辖14乡镇98个行政村,常住人口7.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万余人)。有森林44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90.2%,分别是全省、全国的3倍和6倍。“版图大县,人口小县,资源富县,经济穷县”的基本县情。止2010年底开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村11个,占行政村总数的11.22%。吸收会员1139户,占总户数1893户的60.2%,收取基准互助金40.05万元;省级安排资金114万元,县级财政投入互助资金56万元,社会捐赠资金21万元,互助资金总量231.05万元,平均每个村21万元;组建互助联保小组227个,村级互助协会管理人员66名;11个村互助资金协会已登记注册,开户,成立了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会组织。已投放资金203.3万元,占资金总量88%。通过互助资金扶持和推动,初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产业格局。旬阳坝镇大寺沟村、皇冠镇兴隆村以猪苓为主导产业的中药材种植,广货街镇沙沟村发展特种养冷水鱼项目养殖村,龙王镇东沟村以养猪为主导产业的养殖村及养殖大户,江口回族镇高桥村以白山羊为主导产业的养殖村,丰富乡和坪村以天麻种植为主,太山庙双建村以花椒为主的种植项目等,基本建成了“养殖专业村”、“中药材种植专业村”和“特种植养殖专业村”,在当地乃至全县都有极大的示范引导作用,以产业为带动,促进各试点村群众年人均增收500余元。
二、主要做法
宁陕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在省市扶贫部门的指导下,始终坚持“民有、民管、民借、民还,循环使用,滚动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规范管理,注重效益,有效地破解了试点村广大农户,特别是贫困户谋发展缺资金的难题,促进了农户增收,推动了村级主导产业逐步发展壮大,探索出了扶贫到户,放大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新模式。在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过程中, “突出抓好三个环节,强化三项措施”。
(一)抓好组织领导环节,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成立了以分管扶贫的副县长为组长,扶贫、财政、民政、信用联社、审计局、监察局等单位为成员的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扶贫开发局牵头制定了《宁陕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陕县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宁陕县贫困村互助资金组织章程》、《互助资金协会职责》、《监事会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统一印制了“会员证”、“借款合同”、“借款申请”、“借款申请表”、“专用借据”和“专用收据”等规范资料,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按照村干部队伍素质较高,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民风纯朴,产业优势明显的要求,认真筛选出11个试点村。县扶贫开发局成立了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办公室,试点村所在乡镇均成立了“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主管局共同检查和指导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严格按照《章程》由村民民主推选出协会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日常工作,成立监事会,加强群众监督。
(二)抓好运作管理环节,遵守章程规避风险
为了使广大群众了解熟悉扶贫互助资金的有关政策,我们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会、举办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使扶贫互助资金政策家喻户晓,广大村民积极主动申请加入互助协会。为规范操作程序,降低资金风险,确保项目效益发挥,制定出台了宁陕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十不准”和“十不贷”:即:不准用于非生产性借款和基础设施建设;不准接受村外居民入会;不准收储;不准私分;不准向非贫困户赠、配股;不准给非会员借款;不准变成地下钱庄;不准“垒大户”或让少数人占为己有;不准用于扶贫互助协会工作经费支出;不准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十不贷”即:未加入村级互助协会组织的不贷;非生产性发展项目的不贷;产业项目未评估的不贷;超过规定标准的不贷;无尝还能力的不贷;担保责任不落实的不贷;第一单笔借款未归还的不贷;无信誉等级的不贷;不服从村协会管理的不贷;不遵纪守法的不贷。在日常运作管理过程中,严格实行“三制”,一是实行公示制。对项目的扶持对象、项目、农户选择、赠、配股农户评定、放款程序、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章程》运作,监事会全程跟踪监督。对借款对象、借款用途、借款额度、借款期限等内容在户外公示栏上墙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增强了互助资金运作的透明度;二是实行报帐制。严格按照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进行报帐管理,对互助金运行情况实行月报制管理,各试点村协会每月25日定期向县扶贫开发局报送扶贫互助资金运行情况报表;三是实行检查制。由县扶贫开发局牵头,组织乡镇及有关单位对11个试点村扶贫互助资金管理与使用、工作经费开支情况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跟踪督办。
(三)抓好项目选择环节,瞄准重点突出效益
县扶贫开发局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个试点村进行业务指导。试点村所在乡镇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乡镇分管领导、村“三委”负责人列席参加协会评审会,参与入户调查,跟踪资金运作过程。为确保扶贫互助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在放贷农户的确定、扶持项目的选择上,坚持因地制宜,因人选项,科学规划,重点解决试点村农户在增收中 “无本”、“无力”、“无助”难题,坚持实行“三个结合”:一是坚持项目选择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我们按照提高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户自我发展增收能力,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围绕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选定项目。如旬阳坝镇大寺沟村、皇冠镇兴隆村以猪苓为主导产业的中药材种植示范区,该村在扶贫互助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以培植壮大猪苓产业为目标,鼓励种植大户,支持一般户,侧重贫困户,全村过半的农户享受了扶贫互助资金的帮扶并受益,因猪苓产业周期长,三年后开始采挖,目前市场销售良好,每斤鲜猪苓市场价60元,每窝可产40-60斤,仅猪苓种植一项促进全村人平年增收800余元。不仅促进了该村群众增收,也促进了该村产业结构调整。旬阳坝镇大寺沟村张保良、钟德绿、余应龙等户2009年从扶贫互助金中各贷款3000元购买猪苓种,户均栽种50窝;该村钟应奎、赵本泉等10户,2009年从扶贫互助金中各贷款3000元从事袋料香菇,户均生产袋料香菇1.5万袋,当年实现收益4万余元。二是坚持项目选择与村情民情相结合。在项目规划中,我们针对不同试点村的经济发展现状、自然现状和农户的实际情况选定项目,使所有项目利于实施、利于农民增收。江口回族镇双河村森林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具备发展袋料食用菌区位优势。该村将扶贫互助金扶持重点落在扶持袋料食用菌大户上,现已扶持常地海等20余户发展袋料食用菌,2010年实现袋料食用菌收入60余万元,纯收入20余万元,促进人平年增收1000余元,培植袋料食用菌营销专业户近10家。高桥村村民王理利用互助金3000元兴办屠宰项目,这一项年收入近万元;三是坚持长效与短效相结合。在项目规划中,坚持因村制宜、因户施策、量力而行的原则,既规划能在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的种养业增收项目,又着眼长远项目,既解决贫困群众当前的增收问题,又确保贫困群众能稳步脱贫。皇冠镇兴隆村山大人稀,土地贫瘠,村民无增收门路,脱贫致富难。该村紧紧依托扶贫互助资金帮扶,扬长避短,因户制宜,制定了“长抓猪苓、短养蜂、畜禽养殖齐上阵”发展思路,对较为贫困的农户,利用互助资金扶持他们发展养蜂等投资少,短平快的项目,对有一定基础的农户,利用互助资金扶持他们发展猪苓种植和猪、牛、畜牧养殖,长短结合。现该村已培植吴世友等猪猪苓种殖大户13户,该村已逐渐形成规模。
总之,通过实行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促进了农民增收,促进了贫困村一村一业的产业发展,创新了信贷扶贫机制。一是提高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互助资金以村级互助资金协会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扶持农业产业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机制,建立起了以贫困农户需求为导向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决策机制,资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