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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易人网吧的处罚决定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6-12 00:00 【打印本页】

 

宁文旅广字(2010)41号

宁陕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关于对易人网吧的处罚决定

易人网吧:

    6月9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迪生带队,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你网吧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你网吧有一人持别人身份证登记上网。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你网吧进行停业一周处罚,从决定之日起执行。

                    宁陕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