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12-17 00:00

     

    根据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按照《宁陕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院综合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和强化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从根本上解决医院经营管理中逐利化倾向。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和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医院管理重心从过去的保工资转移到提质量、降费用上来,把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调整到以社会效益为中心上来,使改革后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充分体现出来。通过改革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运行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和费用,促进医院健康发展,提高社会满意度。按照移重心、建机制、强管理、降费用、增活力、树形象、促发展的原则进行改革。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达到百姓得实惠、职工受鼓舞、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效果。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明确县医院功能定位

  以建成二级甲等医院为目标,进一步改善医疗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使我院成为县域内功能齐全的疑难危重病诊治中心、临床科研教学中心和预防保健中心,发挥县医院在全县医疗卫生网络中的龙头引领和示范样板作用。加快住院综合楼建设步伐,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临床路径试点、单病种费用控制、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医院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改革,为全市公立医院改革积累试点经验。

  (二)改革医院管理体制

  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管委会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责,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管,对医院的发展和重大决策履行协调和监督职责。医院管委会由政府主管副县长任主任,卫生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人大、政协、财政局、人劳局、计划局等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院长独立行使医院经营管理权责,医院人事管理、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员工聘用、薪酬分配、非资产性经费支出由医院自主决定。推行全员聘用制、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绩效工资制。院长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内设机构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意见,报经卫生、人事部门同意后行使人事聘用权。在工资总额内,确定内部薪酬分配办法,在核定的经费支出总额内决定非资产性的经费支出。院长按维护公益性的要求行使职权,确保医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三)改革医院运行机制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推行医院全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财务公开,强化医院风险经营意识,有效降低运营成本。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医院财务监管,严格预算和收支管理。落实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按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社保“五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呆账准备金。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实行岗位分类管理。根据二级医院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设置。医院工作人员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三类岗位,根据岗位所担负任务设定各类别、职级的结构比例和任职条件。人员聘用方案经县卫生局审核并报县人事部门核准执行。全院按151张床位核定166人编制,2010年底达到120人,以后按每年10人逐年补充。实行因事设岗,竞争上岗,形成人员按岗位聘用,工作按岗位职责考核,工资福利待遇按岗位兑现的管理机制。

  (2)实行全员聘用。院长由上级按规定聘任,聘期为四年,期满后重新竟聘可以连任。副院长由院长推荐,按县委干部管理权限考察聘任,任期与院长相同。中层管理人员在院内公开竞聘,由院委会集体讨论后院长择优聘任,报县卫生局备案。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实行评聘分开,竞争上岗,经院委会集体讨论后由中层领导择优聘用。工勤人员实行合同制,聘用参照专技人员。建立各级各类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按岗取酬,岗变薪易得用人机制。

  (3)建立新的人员聘用机制:在编制限额内建立人事管理新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以政府宏观要效益,人事部门控指标,卫生部门管准入,医院自主择优聘用的新的用人机制。从重能力、重技术、重医德出发,赋予医院用人自主权,搞好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医院应有的作用。由医院先按岗位需求选择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临时聘用,在人员符合岗位标准要求后向上级提出拟聘意见,再由县人劳局和卫生局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对一些急需人才实行特事特办的方法来解决身份问题。通过建立这种新的用人机制来更好的解决医院发展中存在的人才匮乏问题,保障医院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的稳步提高。

  (4)实行聘任制后几种情况的处理

  缓聘:暂时不胜任拟聘岗位工作和在现职岗位违法、违规、违纪被处罚不满一年的可以缓聘。缓聘期一般为六个月到一年。

  辞聘:职工在聘期内可以辞聘,辞聘应提前三个月向单位提出书面辞聘申请,医院决定是否准许辞聘。

  落聘和解聘:落聘、解聘职工可以到其他有空余岗位的科室应聘,最终无科室聘用的按落聘待岗职工安置办法处理。

  提前离岗:职工因身体等方面原因不能适应现岗位工作,又不愿从事单位重新安排岗位的可以提前3—5年离岗,待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提前退养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合格等次定格,档案工资按政策调整。

  3、完善分配制度

  (1)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为核心的分配机制。改革后人员工资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1、基础工资,占档案工资总额60%,按出勤发放;2、绩效工资,占档案工资总额的40%,按综合考核结果发放;3、效益工资:收支相抵盈余部分的30%、做为效益工资。

  医务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按照量化考核、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向技术骨干、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倾斜,向重点岗位和高风险岗位倾斜。取消下达收入指标和按经济收入为主核算绩效工资的做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以专业技术能力和医德医风等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体系,重点把医疗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指标、费用控制指标、合理用药指标、患者满意度指标做绩效分配考核依据。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医务人员的待遇稳中有增。

  收支结余分配:60%转为事业发展基金,以保持医院发展活力;30%作为效益工资,确保医务人员的待遇稳中有升;10%作为医院福利基金。

  (2)建立优秀人才奖励制度。医院每年安排量适的优秀人才奖励基金,与上级安排的基金合并使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年度内突出贡献者、技术拔尖人才给予物质奖励。奖励方案,报卫生局批准后实施。

  4、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

  从2011年起,将医院保洁、环境绿化、物业管理、一般修缮、餐饮服务、安全保卫、水电气供应、被服洗涤等后勤服务逐步从医院主业中剥离,实行社会化运作。对用工、物耗进行仔细测算,制定质量标准,提出保障要求,公开发包给有资质和实力的企业或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效降医院低运行成本。

  5、推进县镇一体化改革

  按照县卫生局统一安排,对试点乡镇卫生院实行“三统一”管理。既人员、财务资产、医疗业务归并县医院统一管理,实现县乡医疗机构资源、信息、技术共享,促进双向转诊,方便群众就医,减轻就医负担。

  (四)改革县医院的政府投入机制

  县医院的政府投入机制,按照市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座谈会议确定的“核定收支、补足差额、突出重点、确保发展”的原则进行。财政对医院实行全额预算后,医院的收入结构由原来的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加成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三项改变为财政补助收入和医疗服务收入两项。

  财政收入为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用于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