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8号议案的复函
刘邦建、汪友元、邓耀勤、乔 德、卢益建、陈启会、吴世友、廖文刚、胡耀鹏、彭晓刚等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扶持壮大地方企业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帮助企业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将秦岭长春酒作为政府招待用酒予以推广的建议。秦岭长春酒厂组建以来,我局连续多年在安康市中小企业信息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县中小企业信息网上宣传推介企业的产品,并多次组织企业参加“龙舟节”、“西洽会”、“中博会”、“旅博会”和“农高会”等经贸洽谈活动,使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得到提升。为了做大做强地方优势产业,帮助企业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认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积极同市、县质检部门衔接争取,指导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改善生产环境,优化生产工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使企业生产的“秦岭长春”系列酒顺利的取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曾先后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建议将“秦岭长春酒”作为接待用酒,我局也坚持在公务接待和争取项目活动中带头使用“秦岭长春酒”。收到你们的议案后,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为了将你们的建议落到实处,又于5月6日向县政府上报了《关于将秦岭长春酒作为政府接待用酒的请示》。但是,企业产品必须是消费者所能接受的质优价廉商品,企业的商品推介活动必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不能凭借行政命令帮助企业推介产品,这些因素制约着将“秦岭长春酒“作为政府接待用酒的建议无法实行。
2、关于帮助企业积极立项,争取国家扶持资金的建议。秦岭长春酒厂是靠租赁县粮食收储公司闲置厂房,引进国家食品工业协会的专利技术产品组建而成。企业法人常年在广东东莞发展,对宁陕的产业无暇顾及。我局一直认为“秦岭长春酒”是一个能够带动农民增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好项目。曾经多次向企业法人建议,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股份制重组,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规划迁入工业园区征地建设新厂,充分利用好各类优势资源,不断壮大企业的经济实力。虽然,得到了企业法人的响应,但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按照现行的陕西省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办法,企业申报项目最主要的条件就是产值必须超过800万元,还必须是新建项目或者是技术改造项目。同时,现在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实行指标管理,为了确保项目申报的成功,我局也只能会同相关部门优中选优,严格筛选符合要求的企业建设项目进行申报。所以,要获得省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项目资金的支持,企业必须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规模和管理达到标准后才可申报争取项目资金。
3、建议落实帮包企业责任,帮助企业加强管理的建议。我局向来重视帮包企业,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但是,秦岭长春酒厂企业法人对酒厂项目的发展信心不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极不正常。如果秦岭长春酒厂法人能尽快明确企业发展定位,完善生产管理和营销团队,重新注入发展资金。我局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建议,给企业落实挂包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帮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
4、打造旅游特色产品,帮助企业提高产品包装档次的建议。指导帮助相关企业发展特色旅游产品,不断提高企业产品包装档次是企业管理部门职责所在,我局先后多次建议企业法人更新产品包装,提高产品包装档次。但是,企业现有三大类十余种商品,按照产品包装供应商能够接受的最低订单,企业需投资近百万元。为了投资秦岭长春酒厂,企业法人已倾其所有,无力再投入资金。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局也先后多次同金融部门联系,希望能给企业争取流动资金贷款,由于企业没有可靠的财产抵押,金融部门无法提供信贷支持。我局属财政供给部门,保运转的经费十分有限,根本无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为了解决象宁陕县秦岭长春酒厂等中小企业所类似问题,我局曾多次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班子领导建议,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依法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由于我县没有税收贡献大的企业,财政供给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保运转、保民生都十分困难,根本无力安排资金,解决中小企业困难。企业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拓展融资渠道,解决发展中所需的资金问题。
特此函告,有负厚望,敬请谅解!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联 系 人:杨国成 联系电话:6822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