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碧发代表第62号建议办理意见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宁陕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09-12-08 00:00


李碧发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城区生活饮水安全,加大水库上游住户搬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渔洞河水库库区位于城关镇关二村四组,2002年水库建成后,为了确保水源水质不被污染,大部分村民被陆续迁出库区,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仍有29户111人至今没有迁出,这些库区群众因为居住距离水库没有达到水源管理安全要求,他们的生产生活行为为水源带来一定的污染和影响,我局与环保、卫生、城关镇等相关部门多次提出污染和影响问题,尤其在去年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过程中,县上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我局向县政府书面报告请求搬迁库区农户,并责成城关镇就渔洞河水库农户迁移问题形成了专题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目前,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已全面开展,水库农户搬迁已列入2009年宁陕县双创工作要点,提上主要议事日程。同时,我局将本着对城区人民饮水负责和创卫达标的要求出发,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前期工作和汇报,积极配合解决好此项事关城区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饮水安全问题。感谢你对我们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联系人:党欣华                联系电话:137002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