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公函[2010]4号 签发人:郭清水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复函
陈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恢复梅子乡公安派出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党委对您建议恢复梅子乡派出所问题,高度重视,安排主管副局长汪涛负责组织专人对恢复设立梅子乡派出所必要性进行了深入调研。经研究,我们认为目前恢复设立梅子乡派出所条件尚不具备,理由如下:
一、梅子乡基本乡情及治安状况。
梅子乡民风淳朴,治安状况良好,辖区面积74平方公里,共6个村、25个村民小组,2342人,从2002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后,梅子乡社会治安就一直归筒车湾派出所代为管辖。现筒车湾派出所在梅子乡设立了6个警务室、6名辅警、40名治安中心户长,负责维护全乡社会治安。2009年以来,梅子乡未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也仅发现受理1起,占全县受理治安案件总数的1.1%,查结1起;调解矛盾纠纷7起,不到全县矛盾纠纷调解总数的3%。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精神,对于地域面积小、人口少、治安好的建制乡,公安机关警力紧张的,可暂不设立公安派出所。
二、派出所设立过多,导致警力分散,将制约和削减公安派出所的职能作用发挥。
我县是一个版图大县、人口小县。目前,我局下设11个基层公安派出所,占全县乡镇总数的78.5%,是2002年县政府机构改革时,批准设立的。从近几年运行情况来看,各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力地维护了一方平安。增设派出所,从表面上看社会面控制得到了加强,但实际上是将有限的警力分散,削弱了公安派出所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同时,派出所设立过多,点多线长,给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带来一定困难。
三、公安公用经费十分紧张,无法达到规范化派出所设置要求。
按照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派出所必须要有专门办公用房,有统一的外观标识、车辆,且人数不得低于5人。要达到上述要求,必须投入大量资金。但由于我县公安基础差、底子薄,财政困难,办公经费紧张,欠帐较大,仅凭自身财力,无能力使增设派出所达到规范化设置要求。
鉴于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认为暂不恢复设立梅子派出所,但本着梅子乡实际情况,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筒车湾派出所对梅子乡治安管理力度,派驻筒车湾派出所一名副职领导常驻梅子乡政府,负责为梅子乡群众办理户籍等相关事务,待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成熟后,我局再申请恢复设立梅子派出所。
陈华代表,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和理解公安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的公安工作做得更好。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人:高章辉 联系电话 682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