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2号、133号议案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宁陕县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0-05-14 00:00

宁陕县卫生局

宁卫函字〔2010〕1号    签发人:余永军

对宁陕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2号议案的复函

刘建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边远乡镇群众看病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卫生工作依托国家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各项卫生政策,加强卫生系统内部管理,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促进了我县卫生工作健康发展,卫生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不断健全,医德医风逐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逐步提高。但是,由于我县山大人稀,卫生人员缺乏,导致我县部分边远乡镇卫生院人员少,部分村卫生室无村医的情况比较突出,影响了群众对基本医疗服务的利用,看病难的问题仍然存在。您在本次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反映的问题是客观的,符合我县医疗卫生工作实际的。

    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卫生服务能力是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解决群众看病难,提高群众对卫生服务利用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我县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一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国家基本卫生服务项目,加快乡镇卫生院整线走项目实施进度,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全面的新建改建,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硬件设施;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面向全县招录卫生技术人员,尽快填补人员空缺,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招录卫生技术人员57名,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乡镇卫生院人员紧缺的现状,同时利用强化对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通过组织乡镇卫生院到市级、县级集中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三是扎实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通过以奖代补促进村卫生室建设,加快村卫生室硬件建设,规范村卫生室服务,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四是积极补充乡村医生,2009年,我县积极组织全县卫生专业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补充乡村医生考试,新补充乡村医生17名,填补了部分村无乡村医生的空缺。结合新场乡的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问题,我局自2009年以来从以下几方面采取了针对性措施:一是实施乡镇卫生院计生站资源整合,2009年年内完成了整合工作,使卫生院、计生站人员、设备进行了优化配置,增强了医疗技术力量;二是加强村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解决部分村无村医的现状,结合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积极为新场乡选配村医,目前已选派了两名乡村医生到建设、同心村开办村卫生室,现正在办理执业许可证,有望在近期到岗,填补新场乡部分村无村医的现状。关于新场乡卫生院的医技人员配置、设备配备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用药储备问题,我局还将进一步加强,今年将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招录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通过定岗定向招聘方式为新场进一步配备卫技人员,以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并购置一定数量的大件医疗设备和基本药物,不断满足当地群众就医用药需求。

    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改进全县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联系人:廖进奎    联系电话:6826092)

 

宁陕县卫生局

宁卫函字〔2010〕2号     签发人:余永军

对宁陕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号方案的复函

陈先和、王新、杜子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药品高收费,尽快实行药品“三统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07年,我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群众的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国家通过增加需方投入,不断促进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利用,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极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但是由于我县乡镇卫生院医技水平不高,服务能力不强,导致医疗收入偏低,因此,卫生院业务收入主要是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生存和正常运转,部分乡镇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在药品费用方面存在同地不同价、收费不合理的现象,造成我县及至全市药品价格混乱的成因较多,这其中有药品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医疗机构等之间的利益和矛盾问题,上述问题的存在是严重挫伤了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利用。你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基本上符合客观事实。

    推行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既是党中央的惠民政策,又是民心工程。而药品费用在临床医疗和新农合报销方面占了很大比重,是比较敏感的问题,是关系到群众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利用率的关键,我局近年来,一直把降低药品价格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严格要求乡镇卫生院要合理收费,不能私自提高药品价格,药品价格要严格控制在15%以下,并多次对乡镇卫生院药品价格进行调查,同时县物价部门对我县乡镇卫生院药品价格进行了多次调查,并进行了整治,通过这些措施,我县乡镇卫生院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是,由于各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经费投入有限,乡镇卫生院自身医技水平不高,以药养医现状得不到根本解决。2009年,国务院制定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将建立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作为近三年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各级医疗机构统一使用基本药物目录用药,并对药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此项改革,将彻底解决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目前省市正在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制度,我县自2010年初以来,已对各乡镇卫生院收入、支出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以便为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偿机制提供本底资料,为制定我县药品补偿方案做好了前期准备。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涉及体制性、政策性的各方面改革及利益调整,没有上级的相关政策出台和支持,我局无能力推动此项工作,待上级卫生经济投入等相关政策明朗后,我县将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工作,药品价格问题将迎刃而解。

    非常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做好卫生工作。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联系人:廖进奎    联系电话:6826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