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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约才代表:
你对《关于解决村文书待遇偏低问题的建议》,我部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在实际工作中,村文书承担着文件起草、数据统计、表册填报等繁琐的工作,但工资待遇偏低的现实状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文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上述情况,结合相关政策和我县实际,从2010年1月起,我县再次提高了村文书的报酬待遇。
1、大幅提高村文书工资标准。从2010年1月起,村文书与村支书、村主任享受同等报酬,使村文书报酬在原基础上最高增加78%。具体标准如下:
2、兑现离任村文书生活补贴。从2009年7月起,将离任村文书也纳入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对年满60周岁,连续担任村(大队)文书6周年以上,累计担任村(大队)文书或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队长)10周年及以上的离任村文书按月发放生活补贴。
2010年1月起,标准提高到:任职10年至19年的月补贴50元、20年至29年的月补助为60元、30年以上的月补助为70元。
3、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从2010年起,县上每年拿出资金3万余元,通过团购方式统一为村级3个岗位(支书、主任、文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在职村干部构筑、建强了人身安全的防护网。今年4月,我部已为302名村干部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尤忠旗 电 话: 6821442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