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成明代表:
你对《关于修建青龙村党员活动室的建议》,我部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我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已将城关镇青龙村党员活动室纳入2010年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计划,按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投资20万元的规模(其中省上下拨18万元)择址重建。待市上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后即可开工建设。
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尤忠旗 电 话: 6821442
中共宁陕县委组织部
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