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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宁公交函〔2010〕7号 签发人:邓祖恒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七十二号建议的复函
郭云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三无车辆’非法载客营运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从目前我县整体情况看,我县个别地方确实存在“三无车辆”非法载客的现象。目前,我县非法载客的现象并非是“三无车辆”而是通常情况下所谓的“黑出租车”非法营运较多。近年来,我队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调整管理思路,加大了对县乡道路的管控力度,一方面加大对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一方面加大对对无证、无牌、无强制保险、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每年行政拘留人员的数量上可以得到充分反映。但是,一部分群众为了解决出门无车乘坐的苦难,不得不乘坐“黑出租车”,从而给“黑出租车”留下了市场空间。近年来,我队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和县交通局的请求,多次配合县交通局开展打击“黑出租车”非法营运活动。今年4月中旬至今,我队再次抽调3名警力和1台警车,协助县交通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黑出租车”非法营运活动,严厉打击证照不全、非法营运的车辆。
今后,我队将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人:徐志刚 联系电话:13700251196
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