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5-24 00:00


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宁公交函〔2010〕8号        签发人:邓祖恒

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复函

李碧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迎宾桥至新桥段区域车辆单向通行及取缔错误方向通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您提出来的“迎宾桥至新桥段区域车辆单向通行及取缔错误方向通行”的问题,已被提出来多次,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更改通行方向,存在一定困难:一是目前的通行方式已经运作多年,在本县人民群众中得到了认可,如果更改,又将需要一个漫长的适应过程;二是更改通行方向,将有可能影响通行效率;三是更改通行方向,需要更改交通标志标线;四是如将长安东街、长安西街停车泊位更改到街道的右侧,必然要重新规划停车泊位,从长安东街、长安西街地理位置看,重新规划停车位,两条街道必定会减少二十至三十个以上停车泊位,这将进一步增大城区车辆增加与停车泊位少的矛盾。而且,经向路旁商户店铺征询意见,商户大都不同意更改。因此,至今,通行方向未作调整。

联系人:徐志刚      联系电话:13700251196

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