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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林函〔2011〕23号 签发人:柯小伟
宁陕县林业局
对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复函
陈华代表: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新建标准化蚕室补助资金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你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蚕桑产业是我县区域性产业,由于桑园规模小,养蚕发种量少,没有形成产业链。省、市也无蚕桑发展项目和资金投入,我县为了群众增收并保住这项产业,林业部门从九十年代初对蚕室修建、改建和蚕种进行扶持。近几年来由于资金紧缺,只对发展桑园和蚕种进行了资金补贴,因蚕室修建、改建投资较大,同时没有相关的项目资金扶持政策,暂无法对新建标准化蚕室进行补助。今后我局将积极向省、市争取蚕桑建设,特别是新建蚕室补助项目,加大蚕桑产业的投入力度。同时建议你乡将标准化蚕室建设与新农村房屋建设相结合,促进你乡蚕桑产业快速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林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