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宁陕县政协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09-20 00:00

宁农信函字【2010】5号                 签发人:王义驰

对宁陕县政协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复函

张东升委员: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关心、支持信用社的发展和建设。您提出的《关于恢复新场信用社的提案》(第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场乡相对经济基础薄弱,农户居住分散,信用社服务对象少,存贷业务量小,经营连年亏损,形成的历史包袱越来越重。网点安全设施达不到公安、银行监管等部门的条件和经营保本点,最低的有关规定等也都达不到要求,所以为了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快信用社改革步伐,化解历年亏损的历史包袱,优化营业机构,按照上级“精简、效能、科学、安全”的机构设置原则,经逐级审核批准后,于2006年4月撤并了新场信用社。机构撤并后,其金融业务及服务由筒车湾信用社负责。近年来我社本着撤机构保服务的原则,对该乡实行了定人员、定时间、定地点和流动上门服务,对新场乡实行公开服务人员,公开服务时间,公开服务电话,公开服务地点,派驻一名信贷员坚持每月不少于15天到村组农户为群众服务。今年驻新场乡信贷员为筒车湾信用社主任罗兴田。由于全省信用社实现网络上线,由信用社代理的粮食直补、五保户生活补助、退耕还林管护费等一些服务项目,按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要通过“一折(卡)通”发放到人,都必须由领取人(户主)到信用社直接办理。

    新场乡重新设立营业机构成本高昂,人员紧缺,安全隐患多,有一定困难,目前尚不具有设立机构的条件。按照市银监分局分局重设机构规划和我县实际,暂不设立新场信用社。但对当地的金融服务,我们决不停止、减少,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通过延伸服务方式、包片信贷员“流动银行”等形式保证金融服务的跟进,提供定时定点流动上门服务,有效解决金融服务问题。同时,也希望您和更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信用社的改革、发展一如既往地给予关心、支持和理解,使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又好又快的发展。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特此答复。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联系人:王广强      联系电话:682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