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建农贸市场、完善市场功能、提高使用率的建议》(第41号提案)收悉,经宁陕县工商局、城建局、经贸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力度,逐步形成农贸市场的管理机制,成立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以引导行业自律问题
根据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督管理中的职责,我局2010年将在市场管理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指导、督促市场业主制定和实施市场内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指导、督促市场业主、经营者依法经营,对市场商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受理举报、投诉,依法维护消费者和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是督促市场业主做好市场内的环境卫生、商品质量等管理工作。
目前,我局创建文明集贸市场的方案正在拟定过程中,方案中拟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集贸市场管理办公室,通过各职能部门和业主的通力协作,抓好兴宁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引导行业自律。
二、关于对农贸市场改建工作的建议
积极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水平,不断改善居民群众生活环境,是扎实推进创“国卫 ”工作进程的必要环节。县经贸局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十二五”规划当中,正在积极争取省上的资金支持,城建局也已将该项工作提上工作日程,但因种种历史原因和兴宁农贸市场的现状,近期内想落实此项工作不太现实。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请您对我局今后的各项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我局将认真加以整改。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联 系 人:朱 晶 联系电话:1365915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