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土资函〔2010〕15 号 签发人:彭晓明
关于对县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61号提案的复函
贾平委员:
你在县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合理利用资源保持现有耕地面积,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在保护耕地、实现土地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汇报如下: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县地处秦岭南麓,山多地少,全县耕地8.9万亩,人均1.4亩,刚刚超过国家人均一亩水平,而且耕地质量不高,同时我县又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我们面临着既要搞建设,又要保耕地的双重压力。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一方面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按程序办事,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批少占多等违法行为,确保人均一亩基本农田底线不突破;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土地开发整理资金1000余万元,累计复垦水毁耕地3000多亩,为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用地奠定基础,自2006年以来,每完至少完成2个批次项目用地审批任务,确保了我县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生根,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的发展。
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对土地的要求日益增长的情况下,如何确保现有耕地不减少,合理有效利用资源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思考的课题。2009年,我们以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为契机,深入开展了耕地保护、土地整理的专题调研,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科学规划、盘活存量用地,整合闲散用地,加强土地复垦,提高土地利用率,注重发展与保护,努力实现现有耕地不减少的目标。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继续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土地利用与保护是一个永恒的课题,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我县的耕地保护好,造福子孙后代。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联系人:袁万梅 联系电话:6822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