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0-10-19 00:00

 


  宁陕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宁编办函〔2010〕1号                签发人:王  安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吴大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县电视台编制和公开招聘(选调)电视台记者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县电视台增加编制问题

  2002年县乡机构改革时,宁陕县人民广播电视台设在县广电局(对外挂牌),县广播电台编制与广电局编制在一起,未单独核定。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外开放不断加大,电视宣传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强,工作量也在增大,您所提到的县广播电台编制与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确实存在。鉴于目前县政府机构改革在即,您所提到的增加广播电台编制问题,可在政府机构改革时统筹考虑。

  二、关于县电视台补充工作人员问题

  依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原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和人事部门确定的年度增人计划内,根据空缺岗位、专业需要和招聘程序进行”的规定,目前广电局工作人员处于超编状态,如要招聘(选调)正式在编人员,须等增加编制后方可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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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江小敏              联系电话:6821108


  宁陕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