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函〔2011〕17号 签发人: 吕宣旗
宁陕县财政局
对政协宁陕县第七届五次会议第3号重点提案的复函
胡子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议将民办幼儿园纳入“蛋奶工程”保障范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书记2009年5月,在镇坪县视察工作时作出的“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倡导实施营养工程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天吃上一个鸡蛋,喝上一杯牛奶”的指示精神,我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从2009年秋季起陆续在60所中小学实行了“蛋奶工程”对学生营养状况的改善起到了促进作用。我县在落实这项政策时,一是对保障范围进行扩大,省市只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生进行补助,不包括幼儿园,学前班,高中和职业高中教育,而我县对所有公办学校的在校学生包括幼儿园,学前班,高中和职业高中教育都进行了补助,二是在补助天数上我县中小学学生全年实际在校时间在200天左右,但县财政补助资金是按250天计算的,远超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仅2010年我县财政共补助资金达343万元,这对我们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来说已经尽到了最大的努力,你提出的将民办幼儿园纳入“蛋奶工程”保障范围,虽然中、省财政目前还未将民办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但从我县鼓励多渠道办学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建议,此事项县教育体育已报请县政府研究确定,待政府决确定后我们将按政府决定执行。
非常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为宁陕经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