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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字[2011]132号 签发人:陈述勇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复函
李瑞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县城“文化提升工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实施县城建设“五个一”工程,县城的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您提出的结合城市建设提升县城的文化品位的建议很有参考价值。为此,我局组织相关人员专门进行了调研。关于建设文化长廊和文化一条街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对迎宾大道和环山公园设施完善时一并考虑实施。在此,对于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
特此复函。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