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食药函〔2011〕14号 签发人:张少斌
宁陕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复函
尹小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3月份,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与各乡镇、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签订了《宁陕县2011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对失职渎职行为采取严厉的责任追究。
二、4月8日以县政府办名义制定印发《宁陕县201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8项重点任务,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我县食品市场整顿,将监管触角延伸到农村每一户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
三、牵头组织各监管部门于4-5月份开展了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肉制品和辣椒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加大对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和小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四、加大对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各监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严格按照职责要求认真有效地开展工作,对督查存在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五、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加大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在网站、电视台播发食品安全知识、在政府广场举行联合大型宣传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开展日常宣传的方法,将食品安全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向每个食品生产经营户印发宣传单,并利用创卫宣传车流动宣传。
六、向县财政争取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5万元,专门用于对投诉举报我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线索的奖励,同时,公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收投诉举报的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中来,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监督食品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户的行为。
下一步,我县将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积极开展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经常性地到农村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从根本上治理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
感谢您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