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8-23 00:00

宁林函〔2011〕18号                      签发人:柯小伟


宁陕县林业局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复函


高忠录委员:

    您在县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开展爱鸟护鸟活动,打造生态特色县城”的第十五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我们经慎重考虑,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野生动物保护事业飞速发展,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大为改善,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广大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大大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工作受到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一是在全县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增强。每年“爱鸟周”和“野生动物宣传月” 活动中,广泛开展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把野生动物保护作为首要工作来抓,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车、标语、《通告》、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印刷野生动物宣传画20000张,发放野生动物图谱200余份,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为野生动物栖息繁殖营造出良好环境。

    二是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得到改善。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相关规定,针对三级保护动物白鹭在我县的分布数量及生存状况调查,我们认为我县白鹭尚不需要建立投食点和定期投放食物。目前我县白鹭分布区内环境良好,食物充足,白鹭数量逐年增加,分布范围继续扩大,未发现白鹭食物资源短缺现象,白鹭觅食、栖息、繁殖等活动正常。在白鹭正常活动情况下若进行人工投食等人为干预,不但会影响白鹭正常发展,而且会造成白鹭对人工投食的依赖性,不利于白鹭的正常发展。只要我们不断地改善环境,减少对长安河的污染,减少河道内的乱采乱挖,杜绝乱捕、毒鱼药鱼等破坏湿地环境的不良行为。通过全县广大群众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为白鹭营造一个良好的天然觅食环境,那么青山绿水、白鹭飞舞的生态县城画卷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呈现在广大群众面前。
    
    感谢你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