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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文广函字〔2011〕3号 签发人:吴大斌
宁陕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局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复函
王秋红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县图书馆与单位上班时间错时开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分感谢您在万忙当中抽出时间,关注图书馆工作、关注文化事业的发展。
图书事业是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全县人民提供精神食量的场所。与单位错时上班开放图书阅览时间也有其必要性,县图书馆将逐步对时间做出一些调整。图书馆今年上半年正在筹建电子阅览室与共享工程,与省图书馆共享工程办运行时间一致,便于运行共享工程的实施,因此上半年暂没调整时间,待共享工程建成,下半年搬入文化大厦后将调整时间错时开放,以便方便阅读。
最后,感谢您对全县文化事业特别是图书事业的关注和关怀,希望今后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