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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函字[2011]68号 签发人:陈述勇
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政协宁陕县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复函
王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乡镇干部统一修建经济适用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是国家为了改善城镇居民住房困难的一些重大措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此项工作,按照统一建设和分部门建设相结合的办法来逐步解决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对于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困难的单位由我局会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进行建设,我局此前已经对全县各单位及乡镇干部住房需求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正在进行征地、规划设计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在此,对于您对我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
特此复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