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原创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1-08-24 00:00

宁价函[2011]01号                       签发人:李 璟
 

宁陕县物价局
对政协宁陕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复函

张毅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市场物价引导”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国际资本大量流入,大宗生产资料上涨,气候灾害、人为炒作等因素引起副食品、蔬菜等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我县肉、菜、禽及食用油等价格也大幅增长,价格问题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价格增长过快,严重影响了广大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也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由于我县不是粮、油、肉、菜等生活资料主产区,加之人口少,物资流量小,储备不足,无批发市场等因素,农产品明显高于周边城市。控制物价过快增长,防止通货膨胀,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价格主管部门一项重要并十分迫切的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和县人大代表、执行委员建议、提案,今年以来我局主要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决执行国家关于抑制物价过快增长有关政策,上半年未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政策,努力保持物价政策稳定。二是加大对政府定价,指导价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三起,其中两起进行了经济处罚,共罚款三千余元,一起责令限期改正。三是加强市场监督监测工作,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禽、菜等商品坚持每周一次监督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对串通、哄抬物价行为的当事人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宣传,价格违法告诫等,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价格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将价格信息进行网上公布,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四是对蔬菜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实行审查备案制度,防止流通环节加价导致蔬菜副食品价格上涨。五是定期进行农资、运输、石油等价格进行专项检查,防止生产资料价格不合理上涨。六是积极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力争尽快在我县征收副食品价调基金,以便必要时运用经济杠杆对蔬菜、副食品价格进行调节。
 
    在加强市场价格引导,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方面,我局和工商等部门配合,作了一定的工作。但是受到国内外大环境影响,全县物价仍不稳定,特别是蔬菜、副食品价格存在跟风、串通等涨价行为。我局也进行了多次检查,由于这些行业属于市场价格调节范围,不是垄断行业,查处时缺乏法律依据和有关证据,有一定的难度,监管效果不十分明显。今后,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加强源头治理,力争此类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保护群众切身利益。
 
    十分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物价工作,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搞好价格稳定工作,为建设和谐宁陕而共同努力。

 

                                            二0一一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