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旅函〔2012〕10号 签发人:吕宣强
宁陕县旅游局
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复函
王义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皇冠镇生态旅游开发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皇冠镇生态旅游开发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经常深入皇冠镇开展旅游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办公会,专题研究皇冠镇旅游开发,协调解决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为推动皇冠镇生态旅游开发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3月28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皇冠镇朝阳沟景区建设问题,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唐新成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田 静任责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郭清水、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和皇冠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宁陕县朝阳沟景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旅游局局长吕宣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力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要求各相关部门为朝阳沟景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在政策和项目上给予大力支持,全力配合皇冠镇生态旅游开发。同时,我们也一直在督促投资方加快开发进度,争取早日建成运营,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造福当地百姓。今后,我局将协助皇冠镇、旅游企业向上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为皇冠镇旅游开发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我县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