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宁交函〔2013〕42号 签发人:廖德谦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复函
张小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黑车”非法营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开展以代号“利剑一号”、“搜狐行动”的专项打击非法载客营运“黑车”整治工作,使非营运的势头有所收敛。但打击非法载客营运“黑车”整治工作,受执法人员少、取证难等多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难以根本消除,仍有部分“黑车”车主受到利益驱动,不时的从事非法营运,给社会的稳定及公众安全埋下了极大隐患,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侵害了守法经营业主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组成打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队,继续不间断地开展打击非法载客营运“黑车”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专题报告市运管部门,请求增加我县运管人员编制,确保必要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工作。对查处的黑车采取一车一议一车一案,重处重罚。近阶段,已查处12辆处罚金2万余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局将倾其全力,不断改进打击的方式方法,坚决遏制“黑车”非法营运的滋生,确保客运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5月5日
联系人:陈康宁 联系电话:6822990
附:30、标题:关于取缔“黑车”非法营运的建议
内容:“黑车”以非法盈利为目的,没有从业资质。“黑车”的存在严重扰乱了营运市场,乘客的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极易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打击、惩治,取缔“黑车”非法营运。
代表:张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