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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资料档案妥善保存不可忽视

作者:档案史志局 来源:档案史志局 发布时间:2014-07-30 10:10 【打印本页】

    档案是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迹象印证。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轰轰烈烈地开展,措施有力,人心所向。笔者出于职业的缘由,发现一些单位和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建档工作被动滞后,难如人意。“活动开展热火朝天,档案管理冷冷清清”。主要表现为:   
    一是档案意识淡薄,忽视档案在活动中的作用。无人安排,无人强调,责任不落实,建档不及时。
    二是无专人负责,职责不清。有些单位认为教育实践活动形成的档案是档案局的事,领导认为是档案人员的事,活动牵头单位没有明确谁管、谁负责、谁来抓。
    三是无管理场所。文件在办工桌上乱堆乱放,杂乱无序,谁翻都行,甚至随意拿走。特别是督导组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资料随身带,有的放在提包里、电脑里或案头上。产生这种现象,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档案意识不强有关,与活动牵头部门安排不够细、不到位有关,也与档案部门不主动督促有关。为有效配合搞好活动,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建档工作。
    一是档案行政部门主动对接,守业作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档案部门不仅积极参与活动,聚焦“四风”改进作风,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务实者,而且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主动对接,做档案工作的守护者。树立为党守业作为,为党建档管档的责任意识。要选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同志深入活动部门督促指导,组织协调教育活动单位建档归档,防止和杜绝教育实践活动资料散落和丢失,保证活动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二是活动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建档列入工作范畴。要把活动建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协调。明确领导和专管人员,承担相关责任,明确任务要求。特别要尽快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档案部门组织协调,小组办公室狠抓落实,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机制,解决好无专人负责,无安全保管场所等问题。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档案资料完整移交县档案史志局。
    三是党员干部自觉履责,增强意识。党员干部既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又是建立和保存档案的执行者。因而,要增强档案意识,支持配合教育活动建档工作。要增强责任意识,活动建档人人有责,带头把自己在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作为活动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搜集、整理、保管与移交。要增强保密意识,不把活动资料乱扔、乱放、乱讲,做到资料保管规范,信息安全可靠,活动与建档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