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宁公交函〔2014〕3号 签发人:邓祖恒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复函
徐天富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县城内摩托车停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车位的增加受宁陕县城地域狭窄自然条件、建设资金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停车位的建设困难多,但大队也一直在想办法解决,也多次以专题报告县政府请求解决,今年大队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年初大队、双创办在商贸步行街南口、家福乐超市通道口、信合大楼门前设置了3块摩托车集中停放指示牌,指引驾驶员规范停车,不断强化停车位管理,提高车位的使用效率。
2、借“三创”的契机,交警大队积极引导、指导机关、家属院施划车位,尽量满足广大驾驶员的停车需求,目前县公安小区等160余个车位正式投入使用。
3、《宁陕县城区停车管理办法》规定城区的小车位摩托车缴费也可停放。
4、经过多年的努力,城区的摩托车位基本能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具体分布如下:以服务楼十字为中心,东边有邮政局营业部门口、商贸步行街南口、教体局路边、县政府背后关铁路上四处摩托车集中停放点;北边有兴宁农贸市场口对面车位、廖家巷子口对面车位二处摩托车集中停放点;西边有农行对面一处摩托车集中停放点;南面有家福乐超市通道两边、大红鹰上、下沿坎两处摩托车集中停放点;长安东、西街、三星路至城关镇每隔50—100米都设置了部分摩托车集中停放点。宁陕中学、宁陕小学、城关初级中学校门口、电信局门口都设置了一定数量摩托车车位,摩托车车位达到基本能够覆盖全城。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研、规划、汇报,力争再多施划一批摩托车车位不断满足广大驾驶员的需求。
再一次感谢你对宁陕交管工作的关心支持,望多提宝贵意见。
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4年7月20日
联系人:徐志刚 联系电话:1370025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