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函〔2017〕36号 签发人:张焱
对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第207号
建议的复函
何承波代表:
您提出《关于江口社区居民享受医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稳定提高保障水平,努力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我市于2008年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结合近年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现状,2017年5月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安社保发〔2017〕43号文件信息化建设要求,全市七月底前完成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实现居民医疗保险实时结算。根据市中心安排,我县居民医保系统上线时间大概在9月左右,届时您提出的凭卡住院、手续多、报销时间长将得到解决。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4日
联系人:黄运松 联系电话:6822259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督查督办室。
宁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4日印发
建议办复征询意见表
何承波代表:
请您对本件的办理和答复填写意见(满意或不满意,不满意请说明理由),并寄给县督查督办室(电话:6826860 邮编:711699)。
建议编号及标题 |
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第207号 《关于江口社区居民享受医保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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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宁陕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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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件办理的答复意见 |
代表签名:
代表( 委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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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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