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执行国家、省、市并拟定县级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及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国土资源行政行为的听证和行政应诉。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负责建设用地审批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保证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监管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等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申报工作。
(六)负责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七)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全县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统计、土地确权和动态监测等工作。
(八)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城镇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九)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对有资质的机构作出的土地、矿产评估价格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备案。
(十)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变更登记,划定矿区批复,负责采矿权许可证年检、注销,实施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编制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管理工作。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十二)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收益分配制度,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贯彻落实上级不动产登记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监督指导;拟定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办法、流程,并监督实施;协调跨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的审核管理;做好不动产登记人员的培训;负责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及纠纷调处工作,处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信访问题。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大力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加大闲置土地清理,确保不出现新的闲置土地。加快农村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及补充耕地建设,保障陕南避灾移民搬迁用地需要,做好我县民生工程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保障。认真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土地、矿山违法行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土地、矿山卫片执法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厅的验收,确保我县不被问责。
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度汛。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对人口居住集中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工程治理。不断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完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体系,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好转。待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得到批复后,确保顺利组织实施。积极为勘查开发业主排忧解难,帮助矿山企业提产达效,对产出率低,污染环境严重的矿山企业逐步进行关停。加大整装勘查区实地检查力度,强化勘查投入,尽快实现找矿新突破。
加快完成不动产基础性工作建设,建立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便民服务机制。落实上级安排部署,探索完成我县林权统一登记试点工作。
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大干部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预算单位宁陕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为正科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内设行政办、土地股、矿产股、规划股和地籍股5个股室,实有在职人数11人。下设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正科级)、执法监察队(副科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科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和防滑办公室(副科级)5个事业单位(不包括宁陕县移民搬迁(脱贫)办公室)。
预算单位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包括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执法监察队、不动产登记中心3个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数20人,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
预算单位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包括宁陕县防滑办公室和地质环境监测站2个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数5人,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一)宁陕县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1名,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由国土局班子成员担任,副局长1名。
(二)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所属的下属事业人员情况:
1、县防滑办公室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2、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同时在“宁陕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加挂“宁陕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和“宁陕县土地管理中心”牌子。
3、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4、县地质环境监察测站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
5、宁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一)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值是4,834,909.11元,办公用房2,721平方米,办公用房价值3,712,448.11元(包括已移交江口镇的江口国土所办公用房价值678906.2元、已移交筒车湾镇的筒车湾国土所办公用房价值421040.73元和已经移交县公产局的部分办公用房,暂未做下账处理),2016年新增固定资产313725元。2016年,我局按照车改规定将1辆帕萨特轿车移交给县公车办进行了拍卖,另有1辆猎豹车公车办收回移交给了宁陕县交通局办理了相关手续,总价432000元,因此,固定资产减少了432000元。
(二)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值是762,083.60元,办公用房400.00平方米,办公用房价值625,705.60元(已经移交太山庙镇的龙王中心国土所办公用房,暂未做下账处理),2007年购置捷达车1辆,价值80000元,2010年购置重庆长安面包车1两,价值48971元,其他资产7407元。
(三)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值是 379,459.80元,办公用房257.00平方米,办公用房价值283,964.80元,其他资产95,495.00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保证2017年本单位正常运转及完成各项职能工作任务。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及增减变动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款及增减变动说明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收入预算133.42万元,比上年度下降14%,是由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减和专项业务经费增加31万元;
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包括地质环境监测站和防滑办公室)收入预算31.7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了9%,是由于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包括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执法监察队、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入预算130.2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了10%,是由于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以及公车改革其他交通费增加引起公用经费支出增长。
以上三个预算单位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及增减变动说明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支出预算为133.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5.96万元,较上年下降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95万元,较上年下降12%,原因是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及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减;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万元,较上年下降99.99%,是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商品和服务支出14.46万元,较上年增加32%,原因是公车改革其他交通费增加引起公用经费支出增长;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3万元,较上年增加15.5倍,是由于专项业务经费预算增加31万元。
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包括地质环境监测站和防滑办公室)支出预算为31.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37万元,较上年增长9.6%,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0.02万元,和上年持平。商品服务支出预算2.35万元,较上年增加0.85%,原因是工资基数上涨,工会经费增加。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包括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执法监察队、不动产登记中心)支出预算130.2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了1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9.67万元,较上年增长9.6%,是由于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3万元,较上年增加1.8倍,是由于独生子女费标准提高及独生子女费补助人数增加。商品服务支出10.33万元,较上年增加10%,是由于公车改革其他交通费增加引起公用经费支出增长。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
(1)行政运行(2200101)100.42万元,较上年下降34%,原因是机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常调资晋档提
高。
(2)土地资源调查(2200105)28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原因是上年度未预算专项业务经费。
(3)地质灾害防治(2200111)5万元,较上年增长1.5倍,原因是我县本年度进行地质灾害“十有县”创建。
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2200199)31.74万元,比上年度增长了9%,由于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国土资源行业业务管理(2200108)130.23万元,比上年度增长了10%,是由于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以及公车改革其他交通费增加引起公用经费支出增长。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76万元,主要安排公务接待经费,较上年度下将8.3%。2017年和2016年均没有安排因公出国经费和会议费。因公务用车改革,2017年没有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下将100%。
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安排公务接待经费,与上年持平。2017年和2016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会议费。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88万元,主要安排公务接待经费,较上年度下将10%。2017年和2016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会议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46万元,较上年增加32%,原因是公车改革其他交通费增加引起公用经费支出增长。
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5万元,较上年增加0.85%,原因是工资基数上涨,工会经费增加。
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3万元,较上年增加10%,是由于公车改革其他交通费增加引起公用经费支出增长。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共计33万元,主要用于变更调查委托业务经费及地质灾害防治和“十有县”创建。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宁陕县国土资源局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表
2、宁陕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包括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执法监察队、不动产登记中心)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表
3、宁陕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包括地质环境监测站和防滑办公室)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