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宁陕县委员会九届三次会议第015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县公安局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7-19 10:48


编号:15号

案由:县城五号桥南端“丁”字路口,位于宁陕中学、宁陕小学、宁陕第二幼儿园必经之路,每逢上学、放学,人流、车流聚增,交通拥堵十分严重。今年,玉泉路开通后,更会增添五号桥“丁”字路口的交通压力。

建议:1.在五号桥南头“丁”字路口设立交通岗亭,疏通、监管该处的交通安全。2.每周一至五,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岗亭安排专警执勤,指挥、维持交通秩序。3.对欲通过该处的重型车、渣土车,实行限时、现载通行,确保中、小学生的通行安全。

委员姓名:宾德亿

复函:


宁公函〔2018〕13号          签发人:邓祖恒

对政协宁陕县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5号提案的复函


宾德亿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德安桥(5号桥)设置交通岗亭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提案后,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对县城德安桥路段进行了调研和踏勘,基本弄清了该处路段形成拥堵的原因。一是该处路段交通标示标线不全。校园外设置教师员工的停车泊位较少,该校门前紧临长安东街,为一条往返机动车道未设置非机动车道,人车混行,车辆行人停车、通行回旋余地小,放学高峰到来时,人流量大,小车、电瓶车、电动三轮车、出租车无视交通安全,抢、挤、占道及扎堆停放,造成了道路的拥堵。二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小商贩摊位、摊点占道。由于学校门前空间小,不能满足所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停放,造成一部分车辆占道停放。放学时段接送学生的家长为了抢占车位,一般都提前20分钟到校,轿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瓶车等各种车辆鱼龙混杂,早早集中等候在校门外等候,严重影响道路上正常通行的车辆。另外该学校门前小商贩摊位、摊点占道经营,使本不畅通的道路更加拥挤,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三是上学时间集中,道路通行条件受阻。在学校统一的上放学时段,大量学生和接送的家长、车辆短时间内涌到有限的路面上。给不宽敞的路面造成很大的交通压力。该时段又是上下班时间,家长、学生、上下班人员、车辆涌在一起,道路负荷量猛涨,造成了道路拥堵。加之长安东街目前是条断头路,进入该路段所有车辆接送学生后都将原路返回,车辆大都集中在长安东街1公里200米至1公里600米处,且该路段有多个小区,住户集中,学生上放学时间段小区车辆下行,上行接送学生车辆上行掉头返回,也是高峰时段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的原因之一。

全面摸清县城德安桥路段拥堵原因后,交警大队经过实地踏勘,认为在该处不具备设置交通岗亭的条件,五号桥与长安东街交汇形成一个丁字路口,本身长安东街道路狭窄,如果在丁字路口两端设立交通岗亭,将会占据半幅车道,反而导致路面更加狭窄,将会导致道路更加拥堵。同时,交警大队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仍然抽出警力负责学生上放学的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在现有条件下极大的杜绝了交通拥堵的现象发生,故设置交通岗亭不是解决道路拥堵的原因且作用不明显意义不大。

针对县城德安桥路段拥堵问题,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采取以下三点措施加强交通管理工作。一是对上学高峰实行临时交通管制。临时用锥筒隔离,对每天上午07:00分—07:50分,下午13:30分—14:00分这一时段的社会大型车辆,施工作业车辆禁止通行。二是加强管理,疏导交通。加强“护学岗”建设,在高峰时段科学安排警力,实行定人、定位、定点执勤,加大违法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劝导力度,高峰时段引导车辆有序停放,有序通行。三是加强交通违法的严管严处。对现场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乱穿行、超速行驶。同时加强科技管理,利用宁陕小学门前已安装的球形摄像头的监控和数码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违法停车的非现场查处。

县城德安桥路段拥堵问题,仅靠交警部门单兵作战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需要由相关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综合整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下一步,宁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加强对城区学校道路周边的交通环境的整治力度,最大限度确保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安全稳定。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和理解公安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的公安工作做得更好。    


宁陕县公安局

2018年6月19日


联系人:吴刚         联系电话:1538951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