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74
案由:关于提高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比例和解决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合疗报销比例不公平的建议
案据:随着农村合作医疗缴费逐年提高,本是解决民生的一件好事,却成为了一部分家庭人口较多农户的负担,尽管缴费标准提高了,但是报销比例仍停留在人均100元的基础上,这个费用连一次伤风感冒都难以解决。此外,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缴费标准都一样,贫困户还是政府减免,而缴费标准都一样,报销比例却不一样,群众意见大。鉴于此,请求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妥善解决报销比例一致问题。
解决方案:提高群众门诊报销比例,妥善解决报销比例一致问题。
代表姓名:宋崇霞(15229550362)
复函:
宁卫计函〔2018〕133号 签发人:杨春华
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复函
宋崇霞代表:
你好!首先感谢您对新农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比例和解决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合疗报销比例不公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作为一种“低水平、广覆盖”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为了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采取的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我县自2007年开展新农合工作以来,在各级党委的重视、支持下,通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新农合制度运行健康、平稳,基金运行安全、有效,参合群众在新农合制度中得到了真正的实惠,群众反映良好,新农合制度得到健康持续发展。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比例和解决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合疗报销比例不公平的建议,我县从2017年开始严格执行市级统筹方案,各县不能另行制定方案,安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8年城乡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运行方案的通知》(安医改办字〔2018〕2号)方案。文件规定:1、普通门诊按照“人均100元、按人定标、户内通用、超支不补、节余转存”的方式执行。2、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享受一下健康扶贫政策:(1)乡镇和社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含城市一级),不设起付线,合规费用按90%补助;(2)门诊特殊慢性病封顶线提高20%;(3)符合转诊规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补助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4)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3000元,实行分段保销;(5)参保贫困人口11种大病补助政策继续按照《安康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安卫计发〔2017〕14号)执行。
再次感谢您对新农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人大代表对新农合工作关注,对合疗工作多提出一些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联系人:刘永萍(县合疗办) 联系电话:6826382
宁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