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8 15:00 【打印本页】

2023年3月28日,代县长周富林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保密工作有关文件、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文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保密工作有关文件、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文件、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全县政府系统要坚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确保全国“两会”精神在宁陕落地落实。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发表重要讲话,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这项看家本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为宁陕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全面加强保密管理,提升警觉警惕,严防泄密事件发生。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别是乡村振兴局,要深入研究,吃透政策,抢抓机遇,结合实际统筹抓好项目资金整合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要提高站位、保持定力、常抓不懈,切实增强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健全完善长效保护机制,持续抓好“五乱”问题整治和重点任务落实,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二、听取生态旅游工作汇报,研究旅游重点工作

会议听取县文旅广电局关于生态旅游工作汇报,并进行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是我县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的必然选择,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精力聚焦到生态旅游首位产业上来,深入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狠抓工作落实。

会议确定:

1.由柯小伟同志牵头,县文旅广电局负责,系统研究景区创建工作要素保障并提出解决建议,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2.由县旅发委办公室负责,扭住重点,强化统筹协调,明确重点工作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扎实推进旅游产业重点工作。

3.由县旅发委办公室牵头,每月通报一次旅游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系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点对点交办任务,及时报告交办跟进问题,推动旅游工作提标升级。

4.由罗新玮同志牵头,4月11日前组织县财政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乡村振兴局专题研究旅游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工作。

5.鉴于《宁陕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5-2025)》修编时尚未编制国土空间规划,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全县旅游布局需适应新的“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原有全域旅游规划中未对大众旅游、乡村旅游等新产品、新业态进行布局,原有全域旅游规划即将到期三方面原因,原则同意修编《宁陕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由县文旅广电局负责,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全国一流的规划编制单位,加快开展《宁陕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修编工作。

6.由县财政局负责,2023年安排2000万元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7.由副县长柯小伟牵头,县旅发委办公室负责,坚持系统思维,本着打基础利长远的原则研究旅游安全工作,各行业监管单位各负其责,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排查检查,确保旅游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标准。要及时专题研究五·一节日期间安全保障工作,所有景区景点按照客源爆满来做工作安排和预案,通过有力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有序。

三、研究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及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评估定级试点工作

会议听取县文旅广电局关于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及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评估定级试点工作汇报,并进行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创建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和开展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评估定级试点工作是补齐全县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保障群众文化权益的重要举措。县文旅广电局和有关镇、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确保2025年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顺利挂牌命名。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申报陕西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由县文旅广电局负责,做好创建前期准备工作,创建申报文件于4月上旬前经县政府审定后报市文旅广电局。

2.原则同意成立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和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评估定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文旅广电局起草领导小组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印发。

3.原则同意《宁陕县创建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规划(2023-2025年)》《宁陕县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由县文旅广电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县政府审定后印发。

4.由县文旅广电局负责,积极筹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和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所需费用,原则以向上争取资金为主,小额缺口由县财政局负责保障。

四、听取一季度招商引资工作汇报,审议《宁陕县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宁陕县2023年招商引资推介活动计划》,审定《宁陕县2023年招商引资重点意向性项目对接推进工作方案》

会议听取全县一季度招商引资工作汇报,并就《宁陕县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宁陕县2023年招商引资推介活动计划》《宁陕县2023年招商引资重点意向性项目对接推进工作方案》进行认真讨论。会议强调,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三个年”部署要求,切实把招商引资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一把手工程”,突出开放引领、项目支撑、环境保障,压实各方责任、广泛收集线索、主动跟踪衔接、定期调度盘点,力争引进更多“源头活水”,全力提升招商引资质效。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宁陕县2023年招商引资推介活动计划》,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后,以两办文件印发;原则同意《宁陕县2023年招商引资重点意向性项目对接推进工作责任清单》,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认认真真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名义行文通知。

2.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精心组织2023年每场外出招商引资活动,确保办出水平、办出效果。

3.由各镇、各部门负责,迅速认领2023年招商引资任务和招商引资重点意向性项目对接责任清单,切实做好对接洽谈、跟踪协调及签约落地工作。

4.由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严格落实市经济稳增长专班每月调度一次招商引资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奔着问题去调度,将具体的项目、问题点到点上,将具体的工作建议落实到每周,确保有力有效。

5.由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2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用于项目策划、宣传推介、外出招商、人才培养和相关奖励经费保障。

6.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强化对招商引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及时通报工作进度,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审议《宁陕县绿色工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县经贸局关于《宁陕县绿色工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系统思维、全局观念,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以更大力度、更强担当、更实举措形成推进工业发展“倍增计划”落实的强大合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绿色工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由县经贸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2.同意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宁陕县绿色工业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贸局局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由县经贸局负责,持续加大对工业发展的统筹推进力度,做到思路清晰、任务明了、情况精准,直奔问题提出调度的工作措施和意见建议,确保重点工作推进有力。

4.各责任部门负责,主动认领任务,“一把手”要亲自谋划推动,找准职责定位,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推动绿色工业倍增计划落地落实落细。

六、审定《宁陕县城关镇八亩村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宁陕县城关镇八亩村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并进行认真讨论。会议强调,城关镇和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推动悠然山高山湿地景区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做好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挂牌出让,强化过程监管和服务保障,确保该宗地招拍挂出让公开透明、依法合规。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宁陕县城关镇八亩村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城关镇配合,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做好该宗地的挂牌出让工作。

七、听取宁陕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建议汇报

会议听取县人社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建议汇报,并进行认真讨论。会议强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既是减轻城乡居民养老负担的有力措施,也是实现“老有所养”的有效途径。县人社局、财政局要站在为人民谋幸福的高度,精心组织,全力保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足额、及时、精准兑现到位、落实到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宁陕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建议。自2022年12月1日起,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月人均提高5.5元。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月人均提高9元,若中省提标高于9元,按中省标准执行,县级不再提标;若中省提标低于9元,县财政按9元补足。2024—2025年我县按中省标准执行,原则上县级不再提标。

2.由县财政局负责,按照市县1:9的比例,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中省提标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八、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会议听取县秦岭办、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并进行认真讨论。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高标准抓好问题整治,深层次推动生态修复,系统性推进绿色发展,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管,凝聚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提标升级的强大合力,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县环委办、秦岭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扛牢压实责任,各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环保问题督查整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会议确定:

1.由柯小伟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3月31日前完成马家山石英石矿粗放开采问题整改销号备案。

2.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扎实推进县级自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4月30日前21个未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3.由柯小伟同志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负责,县秦岭办、自然资源局配合,全面梳理各类督查检查反馈生态环保问题,规范建立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紧盯不放,确保全面整治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印证资料翔实充分。

4.由县环委办牵头,坚持问题导向,进行精准调度,尽快出台并落实轮值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制定有关考核办法。

5.由县环委办牵头,各涉大气污染防治主责单位各司其职,按照宁陕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转优,各单位每月25日前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县环委办。

6.由县农水局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宁陕分局、属地镇政府配合,认真落实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工作有关安排,确保县境内三个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Ⅱ类以上,主要水质指标保持优良。

7.由县环委办牵头,各镇、各有关行业部门配合,建立全县污染源台账,持续做好各污染源动态监测,制定落实污染源整治措施,确保不发生污染环境事件。

九、审议《宁陕县“五上”企业包抓工作方案》

会议听取县发改局关于《宁陕县“五上”企业包抓工作方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认真讨论。会议强调,“五上”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各镇、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各级推动企业加快释放产能、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包抓帮扶企业,助力企业增强信心、加快生产,全面构建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的长效化企业包抓工作格局。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宁陕县“五上”企业包抓工作方案》,由县发改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务会议审定。

邀请出席:    张龙虎  

   席:罗新玮  倪新芳  贺海宁          

   姚念伟  柯小伟

   假:    朱迎波  

   席:    张贻盛      付国涛  袁长勇

柯小军  彭幼强  郑常涛  杜明文    

         刘小军  唐洪波

 姚志宏      段多铭    

   张志清          杨春华

   柯尊弥  黄太琦      尤忠旗

   桂文旭  储召飞  秦长生    

涂新隆  李碧峰  王永刚  廖蔚娜  余敦安

康忠杰  李家禄             

何小玲  龙绍荣  杨冰冰

代表委员:    许长安

法律顾问:李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