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关于G210宁陕县月河梁隧道及引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次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5 16:1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宁陕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G210宁陕县月河梁隧道及引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G210宁陕县月河梁隧道及引线工程;

建设单位:宁陕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宁陕县江口回族镇及城关镇月河梁;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起点位于江口回族镇大堰沟村道班附近,顺接G210线K1388+507处,路线自东北向西南方向采用隧道横穿越月河梁,终点止于城关镇月河村北侧,顺接G210线K1399+540处,路线全长4.362公里。工程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及其他工程等。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陕县交通运输

联系人:李股长

联系电话:13379412666

邮箱:547875481@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2

联系方式:0915-3801006

联系人:杨工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宁陕县交通运输

日期:20244月25